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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体育委员会﹙体委会﹚于2005年1月1日成立,负责就下列事项,向政府提供意见:

  1. 香港体育发展的政策、策略及推行架构;以及
  2. 通过与各体育机构建立伙伴及合作关系,并考虑其意见,以提供拨款和资源支持香港的体育发展。

体委会辖下设有三个事务委员会,分别是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、精英体育事务委员会及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,以协助发展和推广社区体育、精英体育和大型体育活动。

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负责就与社会各界加强合作,推动更多市民参与体育活动,以及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及措施的先后次序,经体委会向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提出意见。

精英体育事务委员会就有关精英体育的事宜、为香港体育学院提供政策发展路向,以及资助精英体育及运动员的拨款先后次序,经体委会向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提出意见。

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就与各体育组织、旅游业和私营机构合作举办大型体育活动的策略和措施,以及资助大型体育活动的拨款先后次序,经体委会向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提出意见。